规则以最低报价及入围均价下浮一个标准差等指标确定锚点,避免异常低价直接压低全部竞争边界。对低于均价两个标准差的报价,可允许中选但不给约定采购量且不占入围名额,鼓励企业在质量、效率和保供能力基础上竞争。